最近在中国发生的很多事件表明,中国社会正在面临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信任危机,有人已经把此称之为中国社会的“全民不信任运动”。就在浙江的“钱运会”案刚刚向人们昭示,老百姓对政府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的不信任,已经到了何等程度的时候,春节前夕上海又闹出“医闹伤人”事件,而很多人对此前发生的“杨佳”事件仍然记忆犹新。这些事件从表面上看,好像都是个别事件,而中国官方和媒体也总是乐意把它们称之为“突发事件”,但实际上,从这些年来所发生的那么多、每每被定义为“突发恶性”的事件来看,每一个事件发生的背后都是具有必然性的。如果继续把这样的事件简单地视为是“突发事件”,只会是自欺欺人。
把它们说成是“突发事件”,也就是说它们的发生是偶然的,没有必然性。这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政治说辞,官方可以推卸责任,也同时可以掩盖制度层面的一些严重缺陷。不过,这种认知或者误知非常有害。如果看不到这些事件发生的必然性,最终只会导向不可收拾的局面。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预感到这类事件的必然性。人们知道会发生这类事情,可以发生在自己身上,也可以发生在他人身上,不知道的只是,什么时刻会发生,以及事件会以什么形式发生,是个体暴力、集体暴力还是其他形式。
缺乏安全感导致人人“自卫”
正是对这种情形的高度不确定性,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演变成为一个“自卫”社会。体现在各个层面。在个体层面,人人自卫,谁也不信任谁,互相欺诈,社会的交易成本在急速提高。集体层面,一个村子不信任另一个村子,一个组织不信任另一个组织,一个社会群体不信任另一个社会群体,一个地区的人不信任另一个区域的人。一些地方甚至已经出现依靠筑城墙来求得自我保护。国家层面,政府本来是社会秩序的提供者,但政府本身也在自卫。很多党政官员整天呆在坚固的“城墙”里面,与社会隔绝,但同时恐惧于社会暴力,因此只能依靠暴力机器(例如维稳)来控制社会局面,以免伤害到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