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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仆欺主!警察你在维护谁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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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河南巩义杜甫路办事处常庄村的2名村民在制止非法建筑施工时被警察强行拘留。家属称派出所抓人后就给村民带上了脚链,警方至今也未给任何法律手续。派出所称被拘留者“扰乱了单位生产秩序”,而国土局则确定涉事施工的道路没有合法手续。(中原网2012-05-13)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负有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免受不法分子伤害的职责,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该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但是,今天就有一部分人民警察,拿着人民给予的俸禄却处处与人民作对,充当了“钱与权”的奴隶,为一些不法分子做起了保驾护航的勾当,丧失了英雄本色。尤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更是涌现出一大批身穿警服的健壮男儿,在时时处处为“保护”无合法手续的“非法建设”的施工,而乐此不疲的冲锋陷阵在各个施工现场。是谁在驱使着他们毁坏着警察的光辉形象呢?

近年来,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征、强拆、强建等,侵害了农民权益。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使得农民搬迁迟缓或是不同意拆迁条件,影响了拆迁进度,这时有钱的和乱用权的就联合到了一起,指使着一批“身穿警服”者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怎样才能使这些走错位、站错队的警察们重回人民身边,不再发生强拆强征流血事件,让人民群众乐意接受呢?笔者以为:在征地拆迁中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土地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手无寸铁的百姓已经伤不起了。

百姓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工作到位,补偿合理,人民群众是会支持政府工作的。因为强征强拆引发的恶性事件、血的教训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们的政府以及开发商是应该到了总结教训的时候了。但愿明天此类事件不会再重演!

精彩评论4

沙发
纠纷的金苹果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5-16 00:54:32 | 只看该作者
爱看美女的飘过。。。。。。。
3
木桃琼琚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5-16 09:22:26 | 只看该作者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4
我动了你地琴弦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5-16 17:53:03 | 只看该作者
额~~~~不一样的风情啊!!!!!
5
langyawang  乞丐  发表于 2013-11-24 23:28:53 | 只看该作者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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