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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2017—2018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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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是中国青铜文明发祥地、桐城派文化发源地,生态环境优美,交通环境便利,工业基础雄厚,全市建成中科院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科技大学铜陵科技创业园、合肥工业大学(铜陵)工程技术研究院及70余所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拥有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国家再生金属“圈区管理”园区各1个,省级开发区3个。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连续四届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也是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国家首批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国家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铜陵市已经成为内陆开放的前沿阵地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的重要腹地。
根据《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铜办发〔2017〕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铜陵市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985工程”大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引进;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及条件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铜陵市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引进对象为“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在校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在校或原单位无违法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记录。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2017年安徽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政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引才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www.tlksy.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9:00至 10月8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铜陵市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在招考期间有效的通讯方式和地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的全过程,由市引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10月9日12:00前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0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考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卡号发放定额食宿补贴。
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引才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二)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通过审查的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引才主管部门专人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可凭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的时间为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与面试时间一并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面试卡号,考生凭面试卡号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按照岗位数量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不受比例限制。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面试成绩相同,以考察结果为准。
(四)考察
市引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核工作,并形成考察报告,明确用人意向。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用前在相应网站上公示一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引才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与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此外还享受:1)租房、购房补贴:在铜工作前2年期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提供免费租房1套,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租房补贴。2年后继续留在铜陵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协议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18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2)生活补助:在铜工作前2年期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生活补助。3)政治待遇、其他待遇:见《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铜办发2017〕24号)相关规定。
四、纪律
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将在铜陵先锋网、铜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新安人才网等网站公布。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320(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562-5880673(市编办事编科),0562-2168526(市人社局事管科),考试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562-2126818(市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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