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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光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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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不起。只是突然很想你】
  程影岚。
  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故意要提及你的名字、也不是故意要想起你的脸、更不是故意想起我们的曾经。
  我只是、突然很想你、站在家里的阳台上、阳光就那样照在身上、我把手放在额头上、眯着眼睛看太阳、眼睛被射的酸痛、眼泪就差点流出来、我慌慌张张的跑回房间、一下子就没了力气:对不起、程影岚、我只是……突然……好想你。
  就这么毫无征兆的哭出来、现在除了怪自己、我想我没什么可做的了;现在、除了说抱歉、我想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是的。没什么可说的……
  就好像我四处打听他的新手机号、然后躲在被窝里偷偷拨通后、面对那头的询问、却只能选择沉默一样。
  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他的谁、朋友?呵、这个名义似乎太过于奢侈了、陌生人?呵、好像也说不通吧、最后我只得安静的听着电话那头她的呼吸声、良久。他用了我差点听不到的声音说:小菲。
  我猛地按下挂断键、然后连手机都忘了关机、直接下了电话卡、紧紧捏在手里、渗出汗来:程影岚、我以为你都忘了。。
  还记得他花了几百块、从朋友那里威逼利诱弄了两张尾数是2013和2914的手机号、我的是2013、他的事2014、他霸道的在我手机里输入他的号码、打上“亲爱的”、然后用食指刮我的鼻头:丫头、手机要24小时开机知道吗?我要随时找得到你!
  我几乎是点头如捣蒜的答应了、他夸我听话、拉着我去吃香草圣代……
  或许真如你的她所说:
  要忘记一个人不难、只要不去触及关于她的回忆。
  two我发誓:程影岚一定是天底下最傻的大笨熊
  突然想起我们认识的场景。、虽然剧情很狗血。
  夏日的早晨、阳光一点不吝啬的照进我的房间、仔仔来找我、无意中提起要出去打架、我死缠烂打的跟着他去了。那是离市区有点远的郊区。我一眼就注意到了他、黑黑的头发被风吹的微乱、我承认、那一刻我呆住了。
  后来仔仔说我还流口水了、我当然死不承认、因为我不知道、那么。岚、你看到了吗、?是不是很丢脸?呵呵。
  当时那么混乱的局面、我还走到他面前去看他、想看清楚一点、他当时也愣了、脑门儿上挨了一棍子都不知道、血然在他的头发上显得很是刺眼、我慌张的想要上前、他却忽然捂着脑门儿退后一步、他勉强的笑着说:我没事儿、不痛的、真的……
  然后我看着他晕过去、有点想笑、心里却没来由得担心了一把、
  他被他的小弟们送去医院、我站在原地发呆、仔仔故作惊奇的看着我、说:馒头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魅力?
  我甩过去一个大白眼:夏在皓你怎么不去死?
  然后我扬长而去、心里却十分不平静、程影岚你是傻子吗?受伤了还捂着伤口说没事儿、还保证说不痛、。你应该是天底下最傻的大笨熊……
  剧情很狗血对不对。
  可是我依旧忘不了那个在阳光下眼神淡漠的少年、被风扬起的短发像我的心一样摇摆不定。
  3那个时候、我真的快乐过
  “不管是我进你病房时你眼里的惊讶、还是我心里慌张、却故作无所谓、大大咧咧的喂你吃东西时你脸上的微笑、它们都象一根毒刺、扎在我心里、怎么把、拔、都拔不出来……”
  三周后、他出院了。那天我去医院接他出来、陪他走在大街上、他忽然把我拉进冷饮店、点了两个香草圣代、我尝了一口、原来……冰激凌可以这么好吃、于是我舔得满嘴都是、他细心地为我擦去、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说:丫头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在阳光下对着我微笑、我你刚看着他、良久、我轻轻扯起嘴角:好……
  那个时候、我十四岁、他十六岁。
  他带我去吃德芙巧克力、喝卡布奇诺、玩过山车、坐摩天轮……
  我在摩天轮里卯足了劲儿对外面喊:程影岚我爱你我爱你!!
  在我们隔壁坐摩天轮的大妈吓得脸都绿了、程影岚哈哈大笑的取笑我说:金小丫你爱我就爱我嘛、把人家大妈吓出心脏病了我不成了罪魁祸首了么?
  我狠狠的瞪着他、他便收敛笑容、眼神四处飘荡、嘴角却时不时的扬起、……
  程影岚、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我真的快乐过。
  怀念你嘴角宠溺的笑、甚至还记得我抽烟、你轻轻皱眉然后把我的烟掐成两半的样子。
  却忘记了、那时我纯真的样子。
  4你的习惯、成为我戒不掉的毒药
  他说过:温柔的女生很讨人喜欢。
  他说过:女生太凶悍会很像男人。
  他说过:情动智损……。
  我用了整整一个笔记本、拿起了最不喜欢拿的笔、把他的所有习惯、一条一条的写下来。然后背得滚瓜烂熟、去模仿他的习惯、把自己的习惯丢到一边。
  而当我习惯了他的习惯时、他不会再因为我的心疼而心疼……
  他不再和我一起吃香草圣代;不再和我一起去坐摩天轮;不再在晚上打电话来说:宝贝、晚安……
  当我发现这一切时、我们已经隔得太远太远。他说:我爱的是以往的金雅菲、不是现在的金雅菲、我们分手吧!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到我以为我听错了。
  他皱着眉头看了我很久很久、久到我差点忘记他说了什么。
  我笑着说好、他转身就走时我心很疼很疼、疼到我捂着心脏呼吸都困难。
  我对着她的背影吼出一句话:程影岚你他妈的真是个势利眼!
  然后我也转身离开了、原本不算太远的路、我却独自走了好久、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湿了大半个枕头、哭累了、我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像个木乃伊一样:现在都已经是夏天了、可是为什么?我从到到尾都这么凉、连心都跟着一起凉、凉的彻底……
  我用了十三周的时间写了我的初恋、十三十三。
  为了我爱的人改掉自己的习惯。
  为了我爱的人习惯他的习惯。
  为了我爱的人变成连自己都陌生的人。
  最后、跟我爱的人变成陌生人。
  5我们可笑的爱情、不过是追忆寂寞流年的花朵
  那年暑假、
  他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回了老家陪奶奶、为爷爷去世、却没能让爷爷见上我最后一面而内疚。
  乡村的气息让我贪恋。那里没有绚烂的夜城、没有浪漫的摩天轮、也没有冰激凌店。我可以捧着一杯热茶在奶奶家前得树荫坐好久、那里没有关于我跟程影岚的回忆。
  我和程影岚的爱情是三个月、十三周、九十一天。
  再后来。他回来了
  我戴着耳麦靠在公园的路灯边看着缓缓转动的摩天轮、耳麦里放着达芙妮的坦白。她的声音有点沙哑、唱歌淡淡的嗓音却很让我喜欢。风有点冷、吹着我的脸。程影岚叫着我的名字、我有些不确定的转过身去。
  黑黑的头发被风吹的微乱、依旧是那个他。他嘴边挂着淡淡的笑容、很熟悉的场景、跟曾经我遇见他的那个时候一样。
  只是、他身边多了一个女孩。
  长发、大眼睛。
  看上去很可爱很纯真的女孩。
  我却有种错觉、那个女孩。
  像极了那时候的我。
  我说:“程影岚、好久不见。”
  他顿了顿、轻轻点头、我扯下耳麦、笑着对那个女孩说:“你很可爱、要一直这样。”
  然后我没有逗留、离开了那里、不是因为看见程影岚望着那个女孩的宠溺眼神、只是突然惊觉程影岚是爱金雅菲的、只不过是爱那个纯真的金雅菲。那个女孩的确像我、或许程影岚是真的喜欢那样的女孩吧。我却并不觉得可惜、至少我被他爱过。
  我只是笑、原来、这么久。一直是我在跟自己赌气、他牵着那个女孩的手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嫉妒或者是难受的感觉。相反是觉得欣慰。想要祝福他们。
  终于明白
  时间是一杯茶。要慢慢品。
  我把曾经写满他的名字的笔记本放在最起眼的位置。
  每天醒来后、看见阳光肆意从落地窗照进来。
  打在我的笔记本上、然后我扬起嘴角、轻轻划去“程影岚”三个字。
  那段爱过、幸福过、笑过、痛苦过的时光。
  我把它叫做十三。
  ……

精彩评论4

5
玉雪·风君  乞丐  发表于 2013-10-24 00:57:48 | 只看该作者
路过,支持一下啦
4
相爱很远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4-18 19:46:14 | 只看该作者
写的不错,很有感觉的说
3
多此壹爱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4-18 15:53:03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好文采啊,膜拜了
沙发
懿笑玩年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4-18 13:06:21 | 只看该作者
写的不错,楼主文笔很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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