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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敬腾《福尔摩斯》--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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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敬腾《福尔摩斯》--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by BluePoppy Nov, 10, 2012.
  
   敬腾和阿信两大才子携手合作,这是乐迷的福气.头一次看到歌词非常惊艳.题材很新颖,
  偶像、粉丝和狗仔的三角拉扯,彼此需要的三角供需关係,很有趣,也很引人深思.阿信真是
  天才!
   听说这首歌先有曲后有词.他们两人在创作中应该有互相联繫,彼此修正,才能有词曲情绪
  这麽密合的关係.
   主唱和大合唱有主副歌的关係,两者的旋律线反差很大,成很好的对照.主唱的旋律线常在
  两度和三度之内上行或下行,或者反覆多次.大合唱就非常开阔,平稳地爬音阶,配上迴音的效果,
  让人联想起在教堂唱圣歌的信众,如集体催眠般的宗教狂热(偶像狂热).一个非常难唱,
  一个非常好唱.一个复杂,一个单纯.最后主副歌溷合在一起同时进行,单人VS.多人,
  偶像既孤单又不孤单,被爱却不被完全了解.最后合唱声音大过主唱,偶像的独白继续在众人的
  过度关爱过度注目中困难穿梭.总结来说,这首歌曲成功地运用「曲式」与「并行旋律线的反差」
  辅助歌词的涵义.
  
   小时候看国语日报,提到标点符号的重要性时,作者总会举「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这个例子.标点符号不同,也就是短词分段的不同,会影响整句的意思.
  延伸到音乐上,就是演唱的时候,歌词的分割或分群,会影响到听者的歌词辨识和词意理解.
  有时候我们在街上或网路上突然听到一首美妙的曲子,不看歌词,光用耳朵,很快就跟着朗朗上口.
  这不止是演唱者的咬字清楚,也不止因为歌词写得简单易懂,还因为旋律和歌词的情绪是密合的.
  不但如此,连旋律内的小段落(连续的两三个或四五个音)都和歌词的意义小单位相合.
  
   所谓歌词意义的小单位,举例如下:
  
  例一:英文字义的分组
  I (was walking) (to the church) (at eight pm) (last night).
  每一括号内就是一个意义的小单位.
  
  例二:中文字义分群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每句有三个字义群,念起来有三拍.
  
  大部份的的芭乐歌、口水歌,词与曲的律动是一致的.我真心希望敬腾有一两首这种传唱度高的歌.
  
   回到《福尔摩斯》,这首歌严格来说,十全八美.第一,有一些填词上的小瑕疵,就是有少数地方
  词和曲分句不同步.也就是,有些地方词义的分组未能配合音群的划分.
  以下用图片举例说明:
  
  
  
  这种音群的组织和字义的词组不一致常在流行歌曲中看见,而且不乏大众喜爱的名曲.例如:
  
  蔡依林《看我72变》的副歌
  美丽极限,爱漂亮没有终点,追求完美的境界,人不爱美天诛地灭。
  词的分句受旋律分句影响,变成
  美丽极限,爱漂亮没有终点,(追求完)(美的境界),(人不爱)(美天诛地灭)。
  
  
  
  到底这算不算严重的问题?我觉得见仁见智.总之,套句敬腾的话,你喜欢就来听,不喜欢
  就去找别的.自己的耳朵舒服最重要.
  
   顺道一提,看到Youtube上有人不断讚美敬腾,把主副歌溷合在一起是一种创新.
  其实,在西洋古典音乐中的现代乐派,这种手法比比皆是.Stravinsky的《Petrushka》
  就是例子.比较亲民的例子,Ennio Morricone的《The Mission》配乐也用到这种手法.
  流行乐界, 方大同的《南音》,前奏就不断在主歌中进行,变成对位.
  
   最后一点,《福尔摩斯》CD版不完美的地方就是咬字不清.这一点很让我困惑,
  因为他不是不能.为什麽要把它唱得英语腔呢?为什麽要含溷呢?是艺术考量?还是当製作人的
  经验不足,对歌词太熟悉了,以致于自己听母带没有发现这个缺点?
  我还是寄望他的live,把这个缺点改过来,毕竟,CD只是ㄧ个让大家认识歌曲的工具.
  真正的音乐生命还是live演出.

精彩评论3

3
花季旳花寂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12-12 06:38:50 | 只看该作者
分析的不错哦,谢谢楼主啦
沙发
快乐的傻倩倩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12-11 22:45: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听音乐的
楼主
左灯右行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2-12-11 14:55:21 | 只看该作者
恩,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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