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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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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推动梅河口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城市中的支撑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及《梅河口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试行)》,结合实际需要,现将2018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共涉及18家事业单位,28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5日至2000年11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9年11月5日至2000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5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专业技能水平。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参加国家统考的公办院校全日制学历(以最高学历为准),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18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必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其他地区在职人员报名的,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出具所在院校相关证明。
4.在国境外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禁考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2020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已取得梅河口市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26日
报名网址:meihekou.zhaopin.com(使用电脑IE浏览器投递)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照网络报名要求,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扫描上传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已获得的英语、计算机、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一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否则不予审查。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报考梅河口市行政及事业编制。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考试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不收取考试费用,不设置开考比例,全面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现场打分,公布成绩。面试考点在梅河口市,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20的,报考人员需要初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打印《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后,由报名平台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本人,按要求到指定链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需本人提供优先依据和相关证明);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时间、地点及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梅河口市政府网站、梅河口市人社局网站、梅河口电视台和报名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手续,开始计算试用期。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拟聘人员,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岗位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为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与学校、个人签订三方协议,待办理毕业手续后,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签订聘用合同,开始计算试用期,无法提供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岗位不再递补。
八、政策待遇
根据《梅河口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试行)》,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满12个月计1年,并按照人才类别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1.落实编制。落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核定工资。招聘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招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3.择优提拔。聘用人员纳入全市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服务年限满3年,表现优秀、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择优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对贡献突出,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4.挂职锻炼。选派有意愿和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驻企业挂职服务,服务期为5年,期间保留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和编制,工资待遇及补贴均由市财政承担,参与编制所在单位的职称评聘,在企业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回编制所在单位或转岗到企业工作。
5.享受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每人每年提供7200元住房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
6.享受购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在梅河口市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凭本人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标准为: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10万元。
7.享受生活补贴。5年服务期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院校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欺骗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联系不上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吉林省人社厅网站(hrss.jl.gov.cn)、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www.mhk.gov.cn)、招聘报名平台网站(meihekou.zhaopin.com)和各高校校园网站,有关公开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媒体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0435-4225951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430304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8926500-8778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工作需要,此公告如有变动或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或电话通知。
附件: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精彩评论1

沙发
crady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8-11-11 17:06:0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同学们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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